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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统领性制度是贯穿四中全会《决定》的“金钥匙”

发布时间:2019-11-25    来源:    

 2019-11-21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施芝鸿

全面把握“十三个坚持和完善”,需要深刻把握其中具有统领性特点的前三个“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贯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全篇的三大统领性制度,对我们国家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起着重要引领和关键支撑作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多方面显著优势和优越性中最重要的三大优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主体和主干部分,即第二至第十四部分,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不仅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着力点,而且分别作出了相对应、相配套的各项工作部署。这就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浓墨重彩”阐明和部署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全面把握这“十三个坚持和完善”,既需要从总体上把握其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和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特点,又需要注重把握其是如何实现“坚持和巩固什么”同“完善和发展什么”内在统一的,更需要深刻把握“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中具有统领性特点的前三个“坚持和完善”。即: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前三个“坚持和完善”中的每一个,既是单独成篇的,同时又都是贯穿全篇的。可以说,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贯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全篇的三大统领性制度,对我们国家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起着重要引领和关键支撑作用。必须坚持我们国家制度诸多优势中最重要的党的领导优势、人民当家作主优势、全面依法治国优势这三大优势的协同和联动。《决定》总论部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的总体要求中特别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帮助我们从总体上学习领会和精准把握《决定》中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一把“金钥匙”。

为什么要突出强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制度体系

全会《决定》的三大统领性制度中,之所以要突出强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因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正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通过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成功应对了一系列重大风险和挑战、克服了无数艰难险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正是在党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通过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才使我们的国家机关成为一个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既发扬民主、又有效集中的统一整体,才有效克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不良现象,成功避免了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端。

全会《决定》之所以要突出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是因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们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们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是因为这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着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因而可以有效避免出现西方国家习以为常的党派纷争、利益集团偏私、少数政治精英操弄等现象,具有资本主义制度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先进性。

《决定》之所以要突出强调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制度体系,是因为,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这三者的有机统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这三条作为“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三大统领性制度,正是旨在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作用,从而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生动体现。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如何贯穿在“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之中

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这第一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在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这第二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第三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这第四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

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第五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在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这第六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坚持党管媒体原则。

在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这第七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第八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在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这第十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人民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是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实现形式,坚持全国武装力量由军委主席统一领导和指挥;健全人民军队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坚持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坚持支部建在连上,完善党领导军队的组织体系,建设坚强有力的党组织和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确保枪杆子永远掌握在忠于党的可靠的人手中;把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这第十一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一国两制”是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

在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第十二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健全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统筹协调党、人大、政府、政协、军队、地方、人民团体等的对外交往,加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格局。

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第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在《决定》第十五部分和结束语中也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从以上的详尽列举中可以看到,四中全会《决定》中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都体现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并且通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特别是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如何贯穿在“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之中

在第二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在第三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第四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在第六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在第七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完善国民健康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建设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

在第八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增强国家安全能力,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在第九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第十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

在第十一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

在第十二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完善领事保护工作机制,维护海外同胞安全和正当权益,保障重大项目和人员机构安全。

在第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

从以上的详尽列举中可以看到,四中全会《决定》中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都体现了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已经由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理论和理念,化为了从各方面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制度规定和制度安排。这表明: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我们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之花,结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制度创新之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如何贯穿在“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之中

在第三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在第四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中央宏观事务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

在第五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

在第六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

在第八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在第九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在第十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加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提高军队系统运行效能。

在第十一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提高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确保香港、澳门长治久安。

在第十二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在第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中强调: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坚持权责法定,强化权力制约,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从以上的详尽列举中可以看到,四中全会《决定》中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都体现了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这方面的理论和理念,也都化为了本次全会《决定》中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体现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向前推进到一个新境界的制度规定和制度安排之中。

通过三大优势叠加,实行和实现国家制度优势和治理优势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

前文对三大统领性制度在“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中具体呈现情况的全面详尽列举充分表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三条,确确实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多方面显著优势和优越性中最重要的三大优势;坚持这三大优势的有机统一,就是要通过这三大优势的叠加,来实行和实现我们国家制度优势和治理优势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全面系统、缜密严谨的科学制度体系,其中具有顶层决定性、全局统领性作用的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上,无论是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是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都必须紧紧抓住和始终聚焦这三大统领性制度建设,并以此带动其他各方面制度更好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进而在国际竞争中赢得更大的比较优势,展现出更为旺盛的生机活力。

(作者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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