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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法规

《西安光机所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6-02-20    来源:西安光机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以及中科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推动我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知识创新工程的深入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研究所”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着力解决阻碍科技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各级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提高我所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知识创新工程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目标
   2005年至2007年,制定具有研究所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总体格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惩防体系的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形成符合研究所特点和科技发展规律,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将三者统一于惩防体系之中,注重发挥整体效能。二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把惩防体系建设的长期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三是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协调,在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四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坚持以往反腐倡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符合新形势下研究所特点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内容
   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层实施,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二)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1、坚持抓好处以上干部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把反腐倡廉理论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在抓好自学的基础上,采取集体学习讨论、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学习。研究探索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处级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实现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和方法。
   2、坚持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实行为处级以上干部每季度提供一篇党风廉政学习文章的制度。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3、实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实行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与分管范围内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廉政谈话制度,实行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纪检部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的制度。安排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廉政培训,实行新任职处级干部上岗前廉政培训或廉政谈话制度。
   (三)抓好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1、所党委教育的范围。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体党员和干部,特别是对具有财务管理权、人事权等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部门和人员。注意做好新上岗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
   2、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的制度。所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给所属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或作一次廉政形势报告。
   3、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英模事迹活动,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平台,积极推荐和宣扬本单位的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采取网上案件通报、观看专题片、现身说纪说法等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4、大力开展廉政勤政实践活动。以创建 “和谐单位”为目标,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贴近本职工作,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在实践中强化自我教育,自觉养成“务实、公正、廉洁、高效”的优良作风。不断探索推进我所廉政文化建设。
   5、领导干部发挥教育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委中心组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并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教育和带动党员干部职工,共同营造全所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
   1、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不断完善和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与奖惩、计划项目和资金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思想交流和沟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坚持定期通气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的部署、进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沟通,统一协调。研究制定《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
   3、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总结近年来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把廉洁从政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4、完善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依据上级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规,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配套制度。
   5、 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
四、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处室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纳入到科技管理工作之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认真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确保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分解落实各项任务
   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任务分工方案,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相关处室和单位,并明确完成时限。各处室、单位要制定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工作实际,把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内设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切实保障任务落实
   每年定期向全所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励全所上下增强参与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对于责任不清、工作敷衍、贻误时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重视和加强对所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反腐倡廉工作能力。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预测研究
   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把握我所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与上级规定相应的配套制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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