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纪律: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摘自《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